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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1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53 新北市 石門區 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聯絡人 郭力瑋
聯絡電話 (02) 86355100 #2115
傳真號碼 (02) 86351253
電子郵件信箱 kalasuma-ngn@tbro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47
標案名稱 北海岸自行車多元路線優化委託技術服務案(112-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1/19
原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31 09:00
開標時間 112/01/3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採購流程進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採購流程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政府採購法第8條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所稱之技術服務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由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 1、依政府採購法第8條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所稱之技術服務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由者。 (二)委託項目:詳投標須知、契約書等相關招標文件。 (三) 招標文件購取方式: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標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四)其他: 1、本案倘依法須由專業人員(指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土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建築師、結構技師等)簽證或辦理時,廠商應從其規定。 2、參加本案評選廠商,請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將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投標須知所規定應繳驗之資格證明文件以外封套密封,並於封套書明投標廠商外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標的後,由專人送達或寄招標機關秘書室。 3、評選辦法:詳投標須知。 4、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本處會議室,時間由本處另行通知。 5、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