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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62
機關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 花蓮縣 卓溪鄉 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田君豪
聯絡電話 (03) 8883118 #602
傳真號碼 (03) 8886996
電子郵件信箱 a7850316@mail.zhuo-x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00665
標案名稱 112年度卓溪鄉垃圾車、資源回收車及高空作業車等養護(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8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1/19
原公告日 112/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31 08:30
開標時間 112/01/31 09: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因車輛維修屬專門技術,為維護維修品質:
1.投標廠商負責人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中華民國核發汽車 修護丙級技術士或以上證照兩份。
2.前款人員受雇於廠商之勞工保險加保證明,並提供最近三個月 內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前
款人員惟廠商人負責人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第一次招標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若無優先於原住民廠商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低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知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須要者比價或議價。 (二)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 (三)投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會場,俾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或以通知期限辦理者,則視同放棄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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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