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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33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臥龍街236號
聯絡人 丁永健
聯絡電話 (02) 27356980 #3272
傳真號碼 (02) 23772869
電子郵件信箱 info05@pa.np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112-004
標案名稱 「112年汰換公務電動小汽車1輛(含充電樁)」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7: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另案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得標廠商應經本廠通知完成簽約翌日起270日曆天內,送到本廠指定地點交清、安裝完畢,且須符合本案招標規範各項功能敘述之需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02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700047490號函(如附件4)規定,本案流標後修改招標文件內容,原則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二次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及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之規定。故本次招標案仍需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二、依投標須知第60點規定: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因本案經費俟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始為有效,爰本案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並配合本廠預算分配期程,另案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親自上網領取,本廠不提供現場領取招標文件及寄送招標文件。 四、其他: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2.餘詳如各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