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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1/19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挖掘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劉康祥先生
聯絡電話
(03) 2868579 # 211
傳真號碼
(03) 301989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1004-4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桃園市道路挖掘巡查暨會驗接管委託服務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12/20 16:00
原公告日期
111/12/0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11.1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市-平鎮區,桃園市-龍潭區,桃園市-楊梅區,桃園市-新屋區,桃園市-觀音區,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龜山區,桃園市-八德區,桃園市-大溪區,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市-蘆竹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5046003
 廠商名稱
博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自強南路8號9樓之6
 廠商電話
(03) 6578288
 決標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1/13 - 112/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0087210
 廠商名稱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桃園市道路挖掘巡查暨會驗接管委託服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博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786,000元
柒拾捌萬陸仟元
  決標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底價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9,800,000元
捌拾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陳一成
已退休
學歷:
中原理工學院土木系學士
2
陳宗沛
已退休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碩士
3
張延毅
國立臺灣大學技士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技術系學士
4
劉家銘
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總工程司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
5
顏淑芬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主任秘書
學歷:
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學系碩士
6
邱建豪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挖掘科科長
學歷: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
7
呂國華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科長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學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1/12
決標公告日期
112/01/19
契約編號
1111004-4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700,000元
柒拾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11.1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挖掘科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