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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85
機關名稱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5 高雄市 內門區 內門里內門20號
聯絡人 倪慧娟
聯絡電話 (07) 6671211 #16
傳真號碼 (07) 6674096
電子郵件信箱 jin0416@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1
標案名稱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112年度基層建設及市府委辦工程設計監造案(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71,4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限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新台幣 2,328,572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高雄市政府
補助金額
2,671,428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每份新台幣五佰元整,限購乙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1 09:00
開標時間 112/02/01 10:00
開標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主契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土木、結構、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技師事務所
(二)營業項目列有土木、結構、大地、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之工程顧問公司。
(三)營業項目列有土木、結構、大地、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之法人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技師事務所:
1.土木、結構、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技師證書。
2.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間之公會會員證明。
(二)工程顧問公司: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印本。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三)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營業):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印本。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5.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6.立案章程。
三、其他應繳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切結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另檢附切結書2,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土木、結構、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技師等技師證書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技師事務所、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營業)。 (2)履約期限:本工程主契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俟每次工程單指派內容及金額給予合理規劃設計天數。 (3)付款方式無給付預付款,俟補助款入庫後,以開口契約於每次工作單完工結算驗收合格後,依百分比折數計價。 (4)本區為偏遠山區地形,請有意投標廠商可至本區詳加了解,避免誤解糾紛。 (5)如工程涉及道路挖掘,受託之服務廠商負責申請道路挖掘許可,如未申請遭到裁罰,由受託之服務廠商負責。 (6)乙方在履約期間,依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派遣人員至少1~2人以上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以維施工品質及進度管控;另乙方於履約期間如有執行效率之疑慮,甲方有權另簽辦委請其他技術顧問公司執行,乙方不得異議。 ※關於本案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評選須知),有前例或條件簡單,擬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由本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委員會為之。但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內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