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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9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 花蓮縣 新城鄉 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標務:林秀怡/規範:洪明傑
聯絡電話 (03) 8230023 #212/337
傳真號碼 (03) 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70273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951100050
標案名稱 東成、池上、玉里變電所RTU汰換暨IEC 61850建置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7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2/01/17
原公告日 112/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0: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7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每所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酌工程會版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登記有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及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E603050自動化控制設備工程業。
(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提供甲級電器承裝業證明。
四、投標廠商人員須有專業證照包含: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照,詳特訂條款3.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本(01.17)次更新三用文件投標廠商基本資料頁。 ※本次招標文件特訂條款新增廠商資格3.4:「本工作施工將影響供電安全及施工人員工作安全,投標廠商人員須有專業證照包含: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照,並提供證照人員之在職勞保投保資料。」&7.1本案IED及SCADA需符合本公司主辦試驗單位或國際第三方實驗室(經台電公司認可)之「IED互操作性實體驗證」及「SCADA系統整合實體驗證」之最新合格名單內容(如附表A)。 ———————————————————————————————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95,000,000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財物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履約地點:台東縣成功鎮、池上鄉及花蓮縣玉里鎮。 四、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七、如有招標規範疑義,請電洽變電組洪先生03-8230023分機337。 八、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填寫) 九、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十、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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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