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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0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楊子玄
聯絡電話 (02) 33669831 #27
傳真號碼 (02) 33669835
電子郵件信箱 thyang@nt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B111092901
標案名稱 112及113年度全校區高壓配電站保養維護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542,81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採購新台幣24,457,190元之權利(擴充期間自契約決標日起3年內)。後續擴充之單價得比照本契約單價;如後續擴充之單價均比照本契約單價,依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及09700034290號函示規定,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台幣500元後至本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6 09:30
開標時間 112/02/16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分2段部分履約,每1年為1段,每月為1期。1年內須完成該段部分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標封甲(資格審查文件)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符合「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依法設立廠商,並檢附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登記維護範圍含蓋台北市之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檢驗維護業。
(4)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2.文件資料: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
(3)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其他文件:
(1)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2)評選通知單。
4.請將前述證件及文件資料備妥後,置入牛皮紙袋封套,應於其上書寫廠商名稱及地址並註明「標封甲」後送件。
(二)標封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