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33.2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圖書館
單位名稱 知識服務組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南平路303號
聯絡人 陳家慧
聯絡電話 (03) 3166345 #4005
傳真號碼 (03) 3161715
電子郵件信箱 10015618@mail.typ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002
標案名稱 112年桃園市立圖書館嬰幼兒閱讀提袋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8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立圖書館8樓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30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303號(桃園市立圖書館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契約書第七條(如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含揭露表)。
領標電子憑據
投標標價清單
標單兼切結書
押標金繳納憑據
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含揭露表)。 (五) 領標電子憑據 (六) 投標標價清單 (七) 標單兼切結書 (八) 押標金繳納憑據 (九) 服務建議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契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20天內(含前)完成下述履約工作: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下列項目至本館審核後核定: (1)提袋打樣1份。 (2)提供擇定購買之圖書清單及數量,另每種圖書(至少5種)請提供 樣本書各1本。 2.本案提袋之安全檢驗報告(含布料及印刷檢驗,須符合嬰幼兒安全使用) (如:八大重金屬檢測),於決標次日起70日內提送本館。 3. 採購圖書清單、數量及樣本書經本館核定後30日內完成採購後,通知本館確認清單、數量,經確認後,即可進行分裝作業。 4.第1批驗收:經本館同意提袋打樣及圖書查驗合格後30日內完成4,000份提袋(含分裝)。 5.第2批驗收:經本機關通知後次日起30日內完成16,000份提袋(含分裝),圖書及手冊若有餘請另外派送回至本館。 6.全案完成驗收及配送後,檢附相關文件後撥付尾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