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7.31.1 |
機關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上海分行 |
機關地址 | 999 其他 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788號30樓 |
聯絡人 | 蔡鎔蔚 |
聯絡電話 | (8621) 32569900 #122 |
傳真號碼 | (8621) 32569477 |
電子郵件信箱 | 139813@mail.bot.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109-277-02 |
標案名稱 | 大陸分行數據中心存儲設備擴充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942,1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2,942,1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原因
駐外機構之採購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99其他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788號3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07 10:00 |
開標時間 | 112/02/07 10:30 |
開標地點 | 999其他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788號30樓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人民幣)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99其他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788號30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次日起6個月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駐外機構之海外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二、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使用單位證明」文件或「契約複印件及驗收完成」等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之技術人員應對本行所採購之項目須具備專業訓練證明及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網路管理等證照或訓練課程等),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四、投標廠商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上海地區設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投標廠商出具承諾證明者,如未能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交該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則臺灣銀行將解除契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