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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8.54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單位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7 南投縣 竹山鎮 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聯絡人 張錫榮
聯絡電話 (049) 2642175 #416
傳真號碼 (049) 2656049
電子郵件信箱 cz3817@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4
標案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長期照顧多功能社福服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第4次修正計畫)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272,7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1,788,84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1,788,84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64,630,910

補助機關 3.76.48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3,590,606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1
原公告日 112/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竹鎮工字第1096.26470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1/31 09:00
開標地點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5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印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 投標時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會員證影印本。
(5) 承攬工程或業務手冊影印本(營造公司4~18頁、土木包工業4~13頁)【行業別無承攬手冊者免附】
(6) 投標廠商切結書。
(7) 電子領標憑證影本。
財源若由本所自籌,視本所財政狀況辦理支付手續,若由上級補助者,俟上級補助款核撥後,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 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7條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 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依招標文件規定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未依其附註說明勾選者、修改處未蓋章、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者,該文件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無規定者免附) 3、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者,所附會員證或證明文件於開標日已逾有效期。(無規定者免附) 4、工程採購案件,招標須知含切結書時,應依切結書上之規定時間投遞,無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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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