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決標金額 |
834,391元
捌拾參萬肆仟參佰玖拾壹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設計服務費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6萬8,000元正;監造服務費為工程決標金額之4.52%,預估為新臺幣36萬6,391元正;預估合計為新臺幣83萬4,391元正(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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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一、預算金額: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設計服務費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6萬8,000元正;監造服務費為工程決標金額之4.52%,預估為新臺幣36萬6,391元正,預估合計為新臺幣83萬4,391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83萬4,391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本案之採購金額(含後續擴充)為新臺幣166萬8,782元正。 二、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主館建物全區玻璃帷幕及展覽空間漏防水改善之規劃設計監造;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3萬4,391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本案決標金額為新臺幣83萬4,391元(含稅)。 四、本公告之「履約起迄日期 112/01/09 - 112/12/31 (預估)」係為預估值,依招標文件規定,係為「自決標日至工程驗收完成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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