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召開審查委員會議經審查並於111年12月5日經簽奉核定總平均分數達審查標準所定及格分數之廠商計有「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4家廠商。 2.價格標開標結果,4家廠商報價同為新臺幣(以下同) 14,000,000元整,高於核定底價,因無最低標價廠商,由所有合格廠商同時比減價格,「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第 3 次比減價後之標價13,800,000元整,仍高於核定底價,惟未超過底價8%且不逾預算金額,經詢請購單位表示確有緊急情事,爰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經主持人當場封存底價並宣布保留決標。另依序詢問其餘非最低標廠商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均表示如本案決標予最低價廠商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同意依該決標價跟進承作,(如投標廠商跟進承諾單)。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於111年12月19日經簽奉核准同意以13,800,000元整超底價150,000元整,比率為1.11%(核定底價13,650,000元整),決標予「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4.依本案需求說明書規定,本案決標時以抽籤號碼(小至大)決定承作排序,抽籤結果:序位第1廠商: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序位第2廠商: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序位第3廠商: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序位第4廠商: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5.因系統會將每一廠商之決標金額合計,決標金額會大於預算金額,故將決標金額13,800,000元及底價金額13,650,000元平均分配至各得標廠商,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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