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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5.12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單位名稱 農村營造課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後路26號
聯絡人 林宜瑩
聯絡電話 (03) 8221141 #6311
傳真號碼 (03) 8232196
電子郵件信箱 tracy18@mail.swc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64-01-005
標案名稱 112年花蓮農村青創加值輔導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6 17:30
開標時間 112/01/17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公私立大專院校。
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摘要: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4.公私立大專院校。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二,實施地點: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三,投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每份200元。(本分局未備書面文件)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 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地址: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電話:(03)8338888、郵政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檢舉電話:049-2394315,檢舉信箱:中興新村郵政第23號信箱,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等,以利辦理) 五,本標案開標當日為廠商資格審查日,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擇期辦理公開評選。 六,本件預算金額已公開,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通過或部份經費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八,其他請詳閱本分局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九,本採購預算若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