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2.34 |
機關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 |
單位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 |
機關地址 |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神農路一段一號 |
聯絡人 | 李聰維 |
聯絡電話 | (03) 9357400 #7242 |
傳真號碼 | (03) 9322084 |
電子郵件信箱 | twlee@niu.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B11111270101 |
標案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城南校區食品創客及實習場域遷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34,494,5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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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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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14,256,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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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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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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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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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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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A11005030201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宜蘭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
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費300元後至採購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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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1/17 10:30 |
開標時間 | 112/01/17 11:00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行政大樓一樓101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5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總務處/採購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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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或送達本校採購組(行政大樓一樓)承辦人收,餘詳招標文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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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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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單獨投標: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得與甲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資格組成之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倘採共同投標,則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否則為無效標。共同投標廠商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各業應分別檢具),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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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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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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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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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