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73.72 |
機關名稱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
聯絡人 | 簡健育 |
聯絡電話 | (03) 2838888 #82755 |
傳真號碼 | (03) 3811128 |
電子郵件信箱 | chienyu.chien@tymetro.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3B11A540001 |
標案名稱 | 幼兒園增班及員工餐廳廚房空間調整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564,558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1/1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1/17 14:00 |
開標地點 |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2萬7,5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電子領標憑據。 (三)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32萬7,500元整) (四)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五)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六)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擇一符合) ■土木包工業:(a~c均需符合) 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 (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須大於開標日)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c均需符合) 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須大於開標日) (七)廠商納稅證明 (八)廠商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