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項次1: 1.忠朋智能股份限公司標價為5,925,000元、耀瑄科技有限公司標價為 6,375,000 元,2家廠商報價均進入底價,且忠朋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報價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經檢視所定之底價符合市場價金, 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並請廠商提出說明。 2.廠商111/12/27前提出說明表示此為自行研發軟體、且已上線多 年, 台北、 台南、恆春、桃療等部立醫院已有使用,不會有降低品 質」。 3.經使用單位評估意見: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 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經審查評估認為該說 明合理。 項次2: 1.忠朋智能股份限公司標價為1,395,000元、耀瑄科技有限公司標價為 1,395,000 元,同為價格最低,同時進入底價,依政府採購法細則第 62條第二項:前項標價相同,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3次限制者,應由該 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一次,以低 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 仍相同 者,抽籤決定。 2.故忠朋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耀瑄科技有限公司同時比減,忠朋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減價1,287,000元,耀瑄科技有限公司第1次 即不再減價,以忠朋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減價最低,因低於底價百分 之七十, 經檢視所定之底價符合市場價金,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 3.廠商111/12/27前提出說明表示此為自行研發軟體、且已上線多 年,台北、 台南、恆春、桃療等部立醫院已有使用,不會有降低品質」。 4.經使用單位評估意見: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七十, 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經審查評估認為該說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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