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1.5.43 |
機關名稱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單位名稱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機關地址 | 209 連江縣 南竿鄉 清水村99號 |
聯絡人 | 曹典泰 |
聯絡電話 | (0836) 22708 #36 |
傳真號碼 | (0836) 22507 |
電子郵件信箱 | w202@matsuwater.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WL112113 |
標案名稱 | 112-113年度水處理藥劑次氯酸鈉與硫酸鋁藥劑採購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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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093,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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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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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金額用罄或履約期限期滿,本機關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購金額或延長履約期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增購之金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50%(詳如附件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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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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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2/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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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1/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1/06 09:30 |
開標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5%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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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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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通知交貨有效期限(並得視機關用量需求提前或延長履約期限至全部交貨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基本資格:(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含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等製造或零售或批發化學品。(影本),(2最近一期納稅証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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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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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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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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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品項 | |
品項編號 | 1 |
品項名稱 | 112-113年度水處理藥劑次氯酸鈉與硫酸鋁藥劑採購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式 |
預算金額 | 2,093,890元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