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11年12月12日下午5時止,查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6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計本案投標廠商計6家。經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6家,審查結果5家符合招標規定,1家不符合招標規定。 二、「慶合汽車有限公司」廠商未檢附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項次1至項次3之文件致資格不符。 三、 本案依投標須知貳、十一、(一) 最低標決標及(三)規定本採購案限定得標家數上限為2家。 四、 「玉珍汽車修護保養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568,888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但在底價百分之七十以上,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情形,主持人當場請廠商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該廠商依規定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本機關(經業務單位確認)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項次四之「機關執行程序」處理方式一規定,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該廠商。惟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通過,故經主持人當場依本案決標原則規定宣布保留決標。 五、 另依序洽其他合格標廠商「泰陸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奇勝汽車商行」、「光泰汽車企業社」、「仁祥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不願按該決標價承作。惟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通過,故經主持人當場依本案決標原則規定宣布保留決標。故本項次得標家數上限(2家),洽其他合格標廠商皆不願按該決標價承作,皆由該得標廠商「玉珍汽車修護保養有限公司」決標金額新臺幣56萬8,888元整,總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13萬7,776元,後經確認符合投標須知可決標條件,於111年12月20日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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