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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79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古亭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華路二段465號
聯絡人 魏妤芳
聯絡電話 (02) 23090986 #511
傳真號碼 (02) 23072786
電子郵件信箱 t410@ktj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
標案名稱 古亭國中代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裝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62,5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823,72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23,72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4,862,85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0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市府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釋疑相關: 1.廠商對招標文件應予詳閱,如有疑問應於上班時間(8:00~17:00)向本校提出詢問,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2年1月6日前以書面答覆。 2.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 3.電話:23090986-510、511 4.傳真:23072786。 二、底價公告:新臺幣7,823,722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古亭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