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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12/29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賴鈺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96122 # 717
傳真號碼
(03) 339881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1019-B4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廳舍清潔服務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建築物清潔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11/18 09:30
原公告日期
111/11/1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11.1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478,000元
肆拾柒萬捌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0962327
 廠商名稱
大商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中正里榮和六街11號(1樓)
 廠商電話
(03) 4333567
 決標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1/01 - 112/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5896712
 廠商名稱
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廳舍清潔服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大商企業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469,600元
肆拾陸萬玖仟陸佰元
  決標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底價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476,320元
肆拾柒萬陸仟參佰貳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王菁萍
已退休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地政學系學士
2
孫碧霞
已退休
學歷:
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3
陳美珍
已退休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系碩士
4
陳梅芬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股長
學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管理所碩士
5
張惠琳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路燈工程科科長
學歷: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學士
6
顏淑芬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主任秘書
學歷:
臺灣科技大學營建科學系碩士
7
王琪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秘書室主任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12/23
決標公告日期
111/12/29
契約編號
1111019-B4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410,000元
肆拾壹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11.1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秘書室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