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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4.57
機關名稱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單位名稱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地址 959 臺東縣 東河鄉 東河村11鄰311號
聯絡人 許晉瑞
聯絡電話 (089) 896200 #239
傳真號碼 (089) 896378
電子郵件信箱 dhe003@dh.tait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H112a02
標案名稱 東河鄉112年度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工作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6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6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 工期:自訂約日起至112年11月20日止。 金額: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剩餘款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59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311號
現場購買投標文件400元,請先至社財課繳納後,再至建設課領取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柒萬捌仟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9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311號或臺東縣東河鄉都蘭郵局第三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東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營造廠,並附有最近一期或上一期有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無退票證明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網(http://web.pcc.gov.tw/)登入後逕行下載所需檔案;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東河鄉公所),逕向社財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東河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本所財政課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工程名稱並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七十二元之B4回件大信封)(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電子領標者新台幣230元整(含手續費),現場領標及郵購者新台幣400元整。 [其他]: 一、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請持授權書正本) 四、餘詳「臺東縣東河鄉公所採購投標須知」。 五、履約保證金為得標金額百分之十。 六、「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七、本案採預估金額總價決標,各項單價訂約,履約金額以實作項目及數量計算給付,契約價金以本案決標金額為上限。 八、本契約價金總額其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若乙方無異議,則依甲方原編預算表與決標金額按同一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