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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12/2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33.1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單位名稱
教育推廣組
機關地址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文化路200號
聯絡人
巫漢青
聯絡電話
(02) 86772727 # 708
傳真號碼
(02) 8677410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YCM1111123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陶瓷作品施釉窯燒業務』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12/08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11/2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800,000元
捌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鶯歌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9908141
 廠商名稱
泥彩美陶工作坊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鶯桃路296巷72弄23號(1樓)
 廠商電話
(02) 26789437
 決標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1/01 - 113/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陶瓷作品施釉窯燒業務』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泥彩美陶工作坊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800,000元
捌拾萬元
  決標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底價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吳建福
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職稱:兼任講師
所任工作:陶瓷、繪畫、公共藝術製作
學歷: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藝術創作碩士
2
朱芳毅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材質創作與設計系/專任講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材質創作與設計系
職稱:專任講師
所任工作:陶瓷、繪畫、工藝設計
學歷: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藝術創作碩士
3
程文宏
公務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職稱:組長
所任工作:教育推廣組
學歷:
英國坎特伯里大學藝術碩士
4
姜芝妍
公務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職稱:秘書
所任工作:館本部
學歷:
逢甲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
5
龔碧琪
公務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職稱:組員
所任工作:行銷企劃組
學歷:
大葉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12/26
決標公告日期
111/12/27
契約編號
YCM111112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670,000元
陸拾柒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67萬元正(含稅);係以代燒24,000件作品估算,每件約69.5833元;未來將依實際作品代燒數量覈實辦理核銷。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33.1
機關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正,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標餘款、第二期後續擴充),第二期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含後續擴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60萬元正。
二、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與本案相關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1)標餘款(將本案預算金額全數用罄,即新臺幣180萬元);(2)第二期(後續擴充),以新臺幣180萬元正為上限。
(二)本採購案(含後續擴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60萬元正。
(三)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本案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67萬元正(含稅);即以代燒24,000件作品估算,每件約69.5833元;未來將依實際作品代燒數量覈實辦理核銷。
四、本公告之「履約起迄日期:112/01/01 - 113/12/31 (預估)」係預估值,依招標文件規定,為「自機關通知開始工作日起至新臺幣180萬元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