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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4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塔城街36號
聯絡人 賴薏茹
聯絡電話 (02) 25220888 #956
傳真號碼 (02) 25220986
電子郵件信箱 ninalai@hp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11217
標案名稱 「爸爸孕產育兒衛教手冊」多國語言(英、越、印、柬及泰等5 國語版本)翻譯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03,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23
原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本署秘書室)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8 10:20
開標地點 本署會議室(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1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 年8 月31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為不合格標,不予開標決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一份(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如廠商未附招標文件之標單或未依標單規定填寫正體中文標價、蓋章及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為不合格標;標價高於本署公告之預算,亦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1年12月22日更正說明: 1.更正本案投標須知二十四點(6)其他:計畫書份數修正為1式5份、資格暨規格審查表之計畫書修正為1式5份。 2.本案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00分截止投標,開標時間延長至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點20分。 請領標廠商重行下載5件電子檔: 02.(更正)(第2次)請購_投標須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工程會1100730版本署1100730) 06.更正(第2次)資格暨規格審查表(odt檔) 06.更正(第2次)資格暨規格審查表 07.更正(第2次)外標封0301(odt檔) 07.更正(第2次)外標封0301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投標文字僅能勾選正體中文,爰補充於附加說明)。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婦幼健康組劉小姐;電話:02-25220625。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附52元回郵信封寄至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廉政信箱:10399台北郵局第10-42號信箱(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衛生福利部民健康署-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pa.gov.tw);檢舉電話:02-25220576。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