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案係先行辦理調整流用項目超過30%數量之議價,惟本案欲契約變更之項目與調整流用項目有重疊部分,經簽奉核准於調整流用議價時將重疊部分一併辦理議價,另契約變更僅針對未重疊之新增項目辦理議價,重疊部分不再議價,相關說明如下:
(1)本案前於111年10月14日辦理調整流用議價,直接費用(直接工程費及實驗室儀器整合設備)原為新臺幣(以下幣值同)6,836萬3,143元,經議價決標金額為6,750萬元,依據比例調整後,原契約金額1億7,568萬8,800元,調整為1億7,468萬4,430元。
(2)重疊部分為4,444萬3,656元,加計契約變更,新增項目直接費用667萬7,116元,本案採購金額為5,112萬772元。
(3)旨揭工程經調整流用後契約價金為1億7,468萬4,430元,接續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直接費用(直接工程費及實驗室儀器整合設備)原為667萬7,116元,經議價決標金額為658萬元,加總前次調整流用後金額,共計6,052萬3,037元,調整契約價金為2億3,520萬7,467元。
(4)本案為共同承攬: 授權代表廠商:歐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承攬廠商:歐易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承攬廠商:許常吉建築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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