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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聯絡人 蔡戈尹/黃樹蓉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3544/3574
傳真號碼 (02) 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shujung@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11
標案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艋舺洪氏祖厝」緊急搶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49,16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1,785,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新臺幣400元,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東北區4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9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3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當日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1.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2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1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如需換領投標封套或有疑問請聯絡秘書室承辦人黃樹蓉1999或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74***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50,000元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或於公告期間需至標的會勘(承辦人將會同會勘),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人蔡戈尹先生1999分機3544或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4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三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4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五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