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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4
機關名稱 新北市議會
單位名稱 新北市議會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二段一六六號
聯絡人 葉思妤
聯絡電話 (02) 22521212 #630
傳真號碼 (02) 22536785
電子郵件信箱 aj0222@nt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206
標案名稱 新北市議會112-114年度戶外庭院植栽維護及室內盆景租用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購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雙方合意後辦理本採購案後續擴充。 擴充金額:420萬元。 擴充期間:民國114年3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止。 擴充數量:以112-114年度契約數量為原則,視需求增減數量。續約工作內容依據原契約各項盆景租用、植栽種植及修剪等規範,並於續約開始前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總務組
總務組免費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會第一審查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總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2年3月1日至114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種苗業。
(2).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廠商屬已立案之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登記證或相關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或綠美化景觀工程之業務者。
(3).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營業項目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或綠美化景觀工程之業務者。

以上需檢附資料詳1.投標須知第57點及2.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