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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
機關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廣州街15號
聯絡人 洪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889393 #2758
傳真號碼 (02) 23810102
電子郵件信箱 jyhung@immigratio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1111142
標案名稱 南區事務大隊112年度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租賃車輛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99,4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確保本項勤務持續推動,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之規定,本案保留後續擴充金額89萬9,460元之權利,於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經雙方合意,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勞動部
補助金額
899,46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4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B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為營利事業登記項目含有「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具之文件如下: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政府核發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甲或乙種小客車租賃業)。
三、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 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 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 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 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含)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租賃車輛之交付),車輛租賃期間應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本案決標日期超過112年1月1日,廠商車輛交付日及車輛租賃期間由機關通知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