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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8.4
機關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捷興一街3號
聯絡人 蔡秉成
聯絡電話 (07) 5628179
傳真號碼 (07) 5511594
電子郵件信箱 009945@customs.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5套X光檢查儀系統設備保養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6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每次1年,每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6萬9000元,最多2次,計393萬8,000元。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1
原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7 14:00
開標地點 80441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本關六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41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1樓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分項一 及分項二: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2.分項三:112年3月9日至113年3月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下說明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人力技術、人力(如原廠受訓文件)。 (1) 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完工文件等。 (2) 履約中,但已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紀錄亦屬合格證明文件。 (3) 「類似」之意旨為不同孔道,及單射源、雙射源或多射源等不同射源之運用於行李檢查之X光檢查儀。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之認可證明。 (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1. 各投標者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人出席開標,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處理開標相關事宜,被授權人參與開標應另檢具授權書,於開標時出示以供審查。 2.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不明瞭之處或現場查勘X光檢查儀,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秘書室 蔡秉成,電話:(07)562-8179。 3. 依採購法53 條規定,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4.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3 條規定,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如有該等情形,限制減價次數為六次。 5. 本案開標後審標完畢,主持人宣布減價時未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後續優先減價、比減價或議價。 6. 投標文件如有更改之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7. 電子領標地址: http://web.pcc.gov.tw/。 8.履約地點: 分項一:金門尚義機場(檢查室)、高雄港國際旅運中心 (旅客檢查室);分項二:金門水頭港旅客服務中心(入境通關處);分項三:馬公港(港務大樓2樓)及澎湖機場(國際線入境大廳1樓)。 9.後續擴充條款如下: 1.後續擴充期間每次1年,每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6萬9000元,最多2次,計393萬8,000元。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第一年: 分項一「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8XR ,X光檢查儀2套。 分項二「Astrophysics Inc.」,X光檢查儀1套。 分項三「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0DV, X光檢查儀2套。 3.後續擴充第二年: 分項一「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8XR ,X光檢查儀2套。 分項二「Astrophysics Inc.」 ,X光檢查儀1套。 分項三「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0DV, X光檢查儀2套。 10.誤繕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及一併修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封之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8XR
預估數量 2
單位
預算金額 709,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Astrophysics Inc.」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2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Rapiscan Systems」 型號:620DV
預估數量 2
單位
預算金額 84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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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