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1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人 楊先生、薛先生
聯絡電話 (02) 27831343 #612、617
傳真號碼 (02) 27826094
電子郵件信箱 ng_0636@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北市南港區行政中心大樓環境清潔維護及區公所環境清潔維護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63,23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63,23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重大違約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條件及原價金續約,增購期間以12個月為限,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46萬3,232元整,由113年度以後之預算支應,每月維護費用依原訂契約計費,合計採購金額為292萬6,464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秘書室
新臺幣100元整(請先來電告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9 14: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9樓防災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涉及委外勞工派駐,為使廠商履約確實,須收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28日下午5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10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其他]: 1.本案無收取押標金,收取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5%。 2.本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資格文件、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需分別密封,亦無需另備證件封及價格封。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12月22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12月23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楊先生;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7薛先生。 5.本案預定111年12月29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決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6.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46萬3,232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