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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5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污水二科-吳海翔
聯絡電話 (07) 7995678 #2566
傳真號碼 (07) 7472806
電子郵件信箱 seamew@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1210
標案名稱 阿公店水庫MSL水質淨化示範工程功能提升計畫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314,31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11,945,163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15
原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0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6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 年11 月30日前完成,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由具備下列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 共同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科),允許3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一併於「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契約金額比率。符合單獨投標廠商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一) 廠商資格:
1.單獨投標: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下列二項之一:(另若未符合單獨投標全部資格者,投標廠商得以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僅允許第2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分包廠商應提出「投標合作協議書」,分包廠商並不得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更換專業分包廠商者需經本局同意。)
(1)同時具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資格者。
(2)同時具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資格者。
※餘詳「附加說明」欄位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2.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施工廠商與設計廠商結合之共同投標方式,共同投標成員資格須符合下列二項之一,其廠商家數以3家為上限: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2)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3.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且設計分包廠商須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前項設計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二)廠商應備文件(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繳附): 1.營造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營造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下列一種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業(以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之登記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3.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技師事務所,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有效期執業執照。 (2)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高雄市燕巢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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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