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1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議會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議會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仁愛路四段507號 |
聯絡人 | 楊宗穎 |
聯絡電話 | (02) 27297708 #4305 |
傳真號碼 | (02) 27290728 |
電子郵件信箱 | sdat@tcc.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62 |
標案名稱 | 委託訂購視聽資料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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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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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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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會如認為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於次一年度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內,依本契約條件與乙方議價,但所議成數不得高於本契約約定之成數,所議條件不得劣於本契約之約定(以本會觀點認定),履約期間並以1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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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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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12/15 | ||
原公告日 | 111/1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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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
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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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20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21 10:50 |
開標地點 | 本會4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議會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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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文書組(收發)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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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者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相關證明文件取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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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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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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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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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