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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9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工務課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戴宇成
聯絡電話 (03) 3203711 #613
傳真號碼 (03) 3508296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87@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60
標案名稱 112年度龜山區天空纜線清整(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擴充金額上限至預算金額,並得擴充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30 13: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機關核准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專業營造業
2. 土木包工業
3. 電器承裝業
4. 電信工程業
(二) 應附文件:
1. 一般證件(依投標廠商類別檢附):
(1)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土木包工業: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b.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c.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電器承裝業: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b. 電器承裝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4) 電信工程業:a.電信工程業登記證。b.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納稅證明資料。
4. 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臚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投標須知第60點規定,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本採購案採分段開標,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裝入即外標封內。 3.請將切結書1核章完畢後與查驗證件文件,一併裝入證件封中以利機關審查。 4.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 64點。 5.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