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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2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單位名稱 技術服務室
機關地址 426 臺中市 新社區 大南里興中街6號
聯絡人 林勝富
聯絡電話 (04) 25825427
傳真號碼 (04) 25825470
電子郵件信箱 sflin@tss.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84-B
標案名稱 人才培育中心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787,57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410,84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26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6號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09:00
開標地點 426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6號(植物種苗中心大樓3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6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6號(本場文書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8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該行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4)工程承攬手冊。
(5)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投標廠商如對招標標的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4-25825476李先生。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及開標日如逢機關所在地因颱風或其他天災放假,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4.依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每一個電子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用,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用,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如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行為。廠商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後,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6.依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函釋:「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該機關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認定,該機關得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本令自即日生效。」 7.本次係辦理第2次招標作業請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