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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5.8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單位名稱 治理課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里陽明街22號
聯絡人 廖偉臣
聯絡電話 (04) 25261165 #2217
傳真號碼 (04) 25299174
電子郵件信箱 a02986645@mail.swc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PC0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中分局轄區生態檢核整合推動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6 09: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本分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本分局行政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
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
五、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勞物採購服務地點為臺中市、苗栗縣及機關指定之地區。 二、服務建議書12份及廠商投標資料等應在111年12月23日下午5時以前送達本分局。 三、本勞務採購無押標金。 四、參與甄選之投標廠商,應於通知評審當日派員就服務建議書內容做簡報說明。 五、議價及決標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議價時間於評選結束、底價訂定後進行。 六、履約保證:本勞務採購無履約保証金。 七、所有設計預算書須技師簽證(無則免)。 【領標及評選】 一、資格標審查地點:本分局1樓開標室。 二、評選時間:112年1月3日上午9時30分。(若時間有異動,再另行公文通知) 三、評選地點:本分局二樓會議室。 四、評選簡報順序: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於評選當日依本機關編號順序進行簡報及答詢。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於本分局所訂評選時間未到場者,簡報部分之評分項目之配分不計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