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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3.5
機關名稱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613 嘉義縣 朴子市 祥和二路西段2-1號
聯絡人 鄭亦真
聯絡電話 (05) 3620800 #503
傳真號碼 (05) 3620825
電子郵件信箱 cej2014@cye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CY32
標案名稱 112年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影印機租賃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24,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2年當年度保留向廠商增購權利,總執行金額以當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52萬4,600元為上限,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繼續履行契約,按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結算給付。如本局113年預算未經議會刪除,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履約情形評估辦理後續擴充,並以書面通知廠商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其於事項詳如備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自領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01月01日(或自簽約日起,以時間在後者為準)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具有F113050電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CB01020事候機器製造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任一營業項目)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五、廠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切結書
六、正本產品型錄(請詳閱招標規範二(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檢舉受理單位為本局政風室。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後續擴充:1. 112年當年度保留向廠商增購權利,總執行金額以當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52萬4,600元為上限,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繼續履行契約,按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結算給付。2如本局113年預算未經議會刪除,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履約情形評估辦理後續擴充,並以書面通知廠商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總執行金額以113年當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52萬4,600元為上限。3保留增購之期間: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