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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9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水源街80號
聯絡人 蔡佳臻
聯絡電話 (03) 8351141 #791
傳真號碼 (03) 831552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406@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RB-111-0901-0002
標案名稱 新城鄉嘉里村汰換管線工程及111年花蓮廠管線設備配合路平及檢測漏維修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232,93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8 09:30
開標時間 111/12/28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36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本處收發室或郵遞花蓮國安郵局94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履約能力承諾書 2.為因應本工程作業需求,乙方必須具備管線修漏用各種機具設備,並具有「基本作業組」:貳(大寫)組之履約能力。
附加說明
一、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不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本處受理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19~59號,電話:(03)8328472,傳真機:(03)8337378,受理疑議,異議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8351141#790、791,傳真機:(03)8315525,地址:花蓮市水源街80號。 四、數量概要: 1.新城鄉嘉里村汰換管線工程:埋設DIP及附屬另件100mm-4750M、埋設DIP及附屬另件200mm-1953M、埋設SP及附屬另件200mm-112M。 2.111年花蓮給水廠管線設備配合路平及檢測漏維修開口契約:配合路平及檢測漏維修。。 五、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2件工程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工程契約執行: 1. 新城鄉嘉里村汰換管線工程(工程編號:RB-111-0901-0002),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4,123萬6,65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4,123萬6,650元,履約期限:開工日起230工作天。 2. 111年花蓮給水廠管線設備配合路平及檢測漏維修開口契約(工程編號:WC-11-0901-04)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599萬6,288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599萬6,288元整(含稅),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1年止或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六、【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七、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八、※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