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25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單位名稱 | 水利行政科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1段32號7樓 |
聯絡人 | 涂國義 |
聯絡電話 | (03) 3033688 #3704 |
傳真號碼 | (03) 3033662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45424@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209-J1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遙測科技應用於水資源重點區域監測分析及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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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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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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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70萬元整,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格辦理,不另議價。本局視需要及預算核定通過情形,後續擴充1年,時間由雙方議定之,增購之經費若無法取得,本條文則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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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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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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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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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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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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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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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23 08:30 |
開標時間 | 111/12/23 10:00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水務局604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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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月15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ㄧ般證明文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1-2)具有衛星影像處理與分析或航遙測技術應用相關承攬經驗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會員證 (2-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4)技師執業執照 (2-5)技師證書 (2-6)納稅證明書 (2-7)具有衛星影像處理與分析或航遙測技術應用相關承攬經驗 (3)專業技師事務所: (3-1)技師執業證書 (3-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3)技師證書 (3-4)納稅證明資料 (3-5)具有衛星影像處理與分析或航遙測技術應用相關承攬經驗 (4)學校: (4-1)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4-2)具有衛星影像處理與分析或航遙測技術應用相關承攬經驗 2.採購標價清單。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因本欄位字數限制,「其他業類」之ㄧ般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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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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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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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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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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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