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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59
機關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614 嘉義縣 東石鄉 東石村3號
聯絡人 陳建廷
聯絡電話 (05) 3732201 #61
傳真號碼 (05) 3734627
電子郵件信箱 jainting@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4
標案名稱 松子溝橋及橋樑兩端松子溝排水護岸監測作業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5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補助金額
3,0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本所二樓行政課所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3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能力本所認定需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任一期橋樑檢測、監測報告,橋樑通行安全性評估為不安全,並經機關通知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以土木、結構或相關)

2、當年年度公會會員證。
3、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1年12月12日起至111年12月22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1年12月12日起至111年12月22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經正式驗收合格後,俟上級機關補助款撥至後再行支付。 [其他說明]: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1年12月22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5、評選時間:111年12月29日上午09:00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