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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6.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營建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郭立歆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2738
傳真號碼 (02) 27227934
電子郵件信箱 vs7331@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規劃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以書面通知廠商並經雙方同意,延用原契約至113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255萬元整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另除有約定外,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款項依當年度編列相關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3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配合施工單位之驗收時間以完成第三階段驗收作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業類資格: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14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述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1年12月19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 本案採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255萬元整,本年度應規劃設計至少3,000公尺,如服務建議書另載明低於公告之固定費用時,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並以該較低費用給付之。 3. 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會議,招標機關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4. 預定決標日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約完成日。 5. 本案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整,不收取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