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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64
機關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6 臺南市 學甲區 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周安笛
聯絡電話 (06) 7832100 #214
傳真號碼 (06) 7830401
電子郵件信箱 chu72199@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20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南市學甲區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0:10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達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日起至全數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完成結算並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112.12.31前通知個案設計監造)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 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2. 營業範圍涵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之工程技術事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取得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報值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50元正。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 勞務採購免收履約保證金。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1,傳真:06-7838214,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4.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 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勞務內容疑問:請電洽本所農業及建設課06-7832100轉214。 6.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7.本案標案請依照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填寫(4.6%),價格不納入評選。(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完成書面簽約手續)。 8.評選時間:將於開標後另訂時間再行通知 9. 本案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至第十款規定辦理之採購,屬限制性招標,一家以上廠商投標,即可開標 10.本案將評選出2家符合需要廠商作為本案之得標廠商;序位第一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40萬元;序位第二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0萬元;若僅有1家符合需要廠商,則該廠商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10萬元。 11.廠商應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年度臺南市學甲區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開口契約)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0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2年度臺南市學甲區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開口契約)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7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