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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22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中埔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黃律維
聯絡電話 (02) 23039978 #1012
傳真號碼 (02) 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terry@tfr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39-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四湖海岸植物園展示溫室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129,94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0 11: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100051臺北市南海路5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全部主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肆、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3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三、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中埔研究中心:蔡景株先生,電話:(05)2311730轉230。 3.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上午11時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選: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選出優勝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4.開標地點: (1)資格審查:本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選:本所中埔研究中心會議室。(嘉義市西區文化路432巷65號) (3)辦理議價:另行通知 5.本案之預算金額,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規定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二類所載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估算之。 6.本案投標廠商採折扣率方式標價(如為折扣率85%,依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均乘以85%計算之)。決標後,依決標折扣率及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計算服務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