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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管制課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57號
聯絡人 吳旻臻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6742 #504
傳真號碼 (03) 3395989
電子郵件信箱 10052267@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109
標案名稱 112年度桃園市犬貓屍體清運焚化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7.2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9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履約情形良好,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須俟該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進行付款。後續擴充至113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新台幣179萬8千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原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15 09:00
開標時間 111/12/1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2.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經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明文件(以下三擇一,清除與處理代碼須具備D-0103)或經縣市政府核准之寵物生命紀念設施興辦事業同意證明文件。
(1)縣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處理或清理(焚化)許可證明。
(2)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清理營運項目證明文件。
(3)具備廢棄物清除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檢附「合作同意書」,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6.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桃園市新屋區藻礁路1668號)、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及南昌園區(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管制課(03-3326742分機504)吳旻臻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管制課111年12月6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案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第2條預估重量誤值部分。 3. 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管制課111年12月8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案修正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 開標時間延長至111年12月15日上午9時30分,截標時間延長至111年12月15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管制課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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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