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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07927743
機關名稱 義守大學
單位名稱 義守大學
機關地址 840 高雄市 大樹區 學城路1段1號
聯絡人 莊志明
聯絡電話 (07) 6577711 #2309
傳真號碼 (07) 6577057
電子郵件信箱 bookyesno@is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67311
標案名稱 動態材料試驗機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6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義守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總務處事務組
出納組繳納現金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2: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4:00
開標地點 義守大學校本部行政大樓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之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6周內交貨安裝完成並測試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證明。 餘詳其他招標文件之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1.⾃行購領部份:⾃公告⽇起 ⾄領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於本校⼀樓 出納繳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部份: A.向各地郵局購買匯票投遞(本校地址 總務處莊志明收)或⾼雄郵政第 86-1號信箱(廠商應⾃行考量郵遞時程)。 B.兌款⼈:義守⼤學。 C.⼀張匯票限領⼀份圖說及標單,並另填寫標案名稱,否則不予受理。 D.填妥收件 ⼈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型回郵信封袋,另應附⾜限 時掛號郵資(票)。 E.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 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或無寫明回郵收 件⼈姓名、地址或無填寫招標案號及名稱者,本校不予受理,廠商因⽽無 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行負責。 3.電⼦領標:廠商⾃行⾄「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 ⽅式]:⼯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郵 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7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雄市⼤樹區學城路⼀段1號(或於截標期限前送 達本校文書組,本校不屬於郵局快捷送達區,投標廠商應⾃行估計寄達 時間,提早寄出) [決標⽅式]:以低於底價之最低標價決標。 [其它]: 1.對招標 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1年 12⽉16⽇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 果,將於⺠國111年12⽉21⽇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押標金抬頭:義守⼤學 3.履約保證金:決標金額之百分之五。 4.開標⽇如遇天然災害,經本校所在地⽅政府宣布停⽌上班,則開標⽇ 順延⾄恢復上班⽇始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義守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