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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801 高雄市 前金區 中正四路191號
聯絡人 黃志興
聯絡電話 (07) 2512524
傳真號碼 (07) 2716105
電子郵件信箱 vv447@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112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租賃式科技執法照相設備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親領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3 10:00
開標地點 本大隊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合約內容之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2年12月31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須與承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無相關營業項目者,須檢附曾經承做與本案類似工作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需檢具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標單以通信方式,郵寄(2540信箱)以寄達郵戳為準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並附上150元回郵。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二)親自領標免費。 (三)親來高雄市中正四路191號6樓督察組領取。(於上班時間) (四)領取標單時間自111年12月9日8時起至111年12月22日17時止。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七)承作廠商須於決標後配合本大隊規劃之會勘期程,依本大隊書面通知日期辦理,會勘完成翌日起14個日曆天完成繪製設置地點現場及線路佈設圖等作業,提交本大隊審核同意及函報開工之翌日起 90個日曆天內,必須完成與交付本案規範之各項工作內容。 (八)本案服務租賃時間為「租賃設備經驗收合格後,由本大隊通知廠商開始租賃服務,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案履約期限為止」。 (八)另有關租賃式科技執法照相設備勞務採購部分,詳如本大隊「112年度租賃式科技執法照相設備勞務採購案」規範說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