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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1
機關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891 金門縣 金湖鎮 金門郵政90675-6號信箱
聯絡人 歐文欽
聯絡電話 (082) 333452
傳真號碼 (082) 336376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D12001P006
標案名稱 烈嶼至大、二膽、東碇間往返運補等4項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烈嶼至大、二膽、東碇間往返運補等4項」,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09:30
開標地點 金防部開標室(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金門財務組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甲方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2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期間,價款支付已達新台幣350萬元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或小船經營業G302010),另應具備2艘以上符合船隻,並檢附2艘動力小船執照等。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船長應具備航行船隻執照3年以上。
(4)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應具備2艘以上符合船隻,並檢附2艘動力小船執照、船長應具備航行船隻執照3年以上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350萬元整為採購上限。 四、本案屬勞務採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俟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一次無息發還。 五、本案履約期間為自112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12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六、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七、【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19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1年12月19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何浩緯先生。聯絡電話:082-334350、082-333452。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1年12月12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1年12月19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1.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何浩緯先生。聯絡電話:082-334350、082-333452。 2.投標須知疑問:歐文欽,082-334350。 3.因應防疫需求,廠商進出營區大門請配合「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填寫自我評估表」及「全程配戴口罩(口罩形式不限定)」;請參與開標廠商自備口罩,本部不予提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