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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33.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金馬路二段643號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4) 7363666 #305
傳真號碼 (04) 7363673
電子郵件信箱 u040156@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5421100038
標案名稱 112年度駕駛類勞務性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3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2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0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請至供應組事務課領取,發售費用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5 16:00
開標時間 111/12/16 09:30
開標地點 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伍萬元整,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規定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相關資格規定,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82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560,000元。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本標案招標文件已上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可自行下載)。 (2)請至中分處供應組事務課(地址: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領取標單,如欲函索請附回郵信封(重量約250g內,請附足郵資),並於信封外註明【索取標單】字樣,並請註明索取標案之名稱與案號。 4.投標廠商須依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詳本採購投標須知第七十四條之說明)。 5.本案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 6.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 7.本分處廉政熱線︰04-7362005,廉政電子郵箱:d54263@taipower.com.tw。 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地址:5005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電話:04-7363666、傳真:04-73636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