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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36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第四股 鍾文傑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3545
傳真號碼 (07) 3315197
電子郵件信箱 khchieh@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1120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大同社會住宅委託管理維護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52,3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6
原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
1、郵寄:本市附回郵票18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郵寄、親領:新台幣 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3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第 二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維護管理案免收押標金為維護物管品質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指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或保全業(I901011)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每份100元,郵寄者本市附回郵票18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親領:新台幣 100 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案法定預算尚在議會審議,因應業務需要先辦理決標訂約,倘遇預算刪除或刪減時,機關得終止契約或縮短契約期間,廠商應予接受並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規定,本案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依該辦法第3條「於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故本案若僅1家廠商投標時,當場改採議價方式辦理。 7.本次更正:1.本案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修正為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指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2.本案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開標時間修正為民國111年12月13日下午2 : 3 0。3.本案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開標地點修正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第二會議室。4.本案投標須知第七十九條投標文件修正為須於111年12月12日17時0分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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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