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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陳耀應
聯絡電話 (07) 7995678 #6182
傳真號碼 (07) 7401242
電子郵件信箱 b8610109@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蓮池潭高雄物產館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免費索取,餘請詳閱本案公告內容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0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依照契約約定履行,以契約金額之10%作為履約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立案合法納稅且非屬拒絕往來之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請詳閱附加說明及本案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之下列資格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詳備註) (b)廠商營業稅納稅證明(詳備註) (c)投標廠商聲明書 (d)切結書(廠商之責任) (e)廠商信用之證明 (f)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檢具 (g)本案採購標單(請依規定填寫並蓋章)。 ※備註: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書、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抄本均屬之。 3、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切結書1份(廠商之責任):請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廠商信用證明: (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 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3)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勾選並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領者: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免費 不具名索取。 2.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67元郵票,另書寫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限領乙份,請自行估算寄送時間,不及寄送時本局不負責。 3電子領標:上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 本案開放廠商電子領標,依採購法第93-1條規定其等標期得予縮短。 2.主辦單位07-7995678-6182 3. 開標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 4.如遇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檢舉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電話:07-79023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