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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8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鯉魚潭管理站
機關地址 978 花蓮縣 瑞穗鄉 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蔡威平
聯絡電話 (03) 8641691 #11
傳真號碼 (03) 8641703
電子郵件信箱 erv151-erv@tbro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1588-L11107
標案名稱 112年度鳳林遊憩區及鯉魚潭污水處理系統(含生態池)維護操作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33,09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33,09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113年1⽉31⽇前,向得標廠商依本契約項⽬及⾦額,採購⾦額上限20萬元之權利。機關如因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雙⽅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式辦理,免加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3 09:00
開標時間 111/12/13 10:3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或領有合法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乙級廢水技術員」、「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
3.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契約⼯作期限:⾃⺠國112年01⽉01⽇⾄112年12⽉31⽇⽌。 2.廠商於投標前,應⾃⾏前往勘察現場及負責了解所有投標內容、⼯作之範圍、契約草案及相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終⽌契約。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寄寄達花蓮瑞穗郵政第32號信箱或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或親自送達本處秘書室收發,逾時概不受理。 4.本案屬勞務⼯作,契約價⾦不適⽤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5.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