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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51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忠誠路2段51號
聯絡人 顧組長
聯絡電話 (02) 28329377 #520
傳真號碼 (02) 28318319
電子郵件信箱 lyjh520@lyj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6
標案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度庶務性業務人力外包第5群(福林國小、潭美國小、東湖國小、福安國中、蘭雅國中)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9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為112年2月2日至112年12月31日及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分別為福林國小45萬6仟元整、潭美國小45萬6仟元整、東湖國小178萬6仟元整,蘭雅國中91萬2仟元整及福安國中45萬6仟元整,共計406萬6仟元整,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3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能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代辦招標性質,得標廠商將與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潭美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共計5所學校,分別辦理訂約、履約、查驗、請款及驗收結算等相關事宜。(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5%,依分別與5校訂定之契約價金之5%繳納與各校)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1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請求釋疑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總務處承辦人-顧春煦。電話:(02)2832-9377轉520,傳真電話:(02)2831-8319。 (四)審查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審查作業。 (五)資格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111年12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整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111年12月15日下午2時30分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六)本案後續擴充期限、金額等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